2025-04-10 浏览0次
1.目的
建立实验室用电安全的规定。
2.适用范围
适用于实验室电器的安全管理。
3.职责
①实验人员负责电器的日常检查和报修;
②设备保障部门负责电器的维修。
4.工作内容
①严格遵守电器设备使用规程,不准超负荷用电。
②使用电器设备时,必须检查连接无误后才可操作。
③开关电闸时,动作要迅速、果断和彻底,并使用绝缘手柄,以免形成电弧或火花,造成电灼伤。
④保险丝熔断时,应先检查确证电器正常后,才能按规定更换新保险丝,再投入运行。严禁任意加大保险丝。
⑤电器或线路过热,应停止运行,断电后检查处理。
⑥电器接线及线路必须保持干燥,并不得有裸露线路,以防漏电及伤人。禁止用铁柄刷子或湿布清洁电闸。
⑦实验中停电,应关闭一切正在使用的电器,只开一盏检查灯。恢复供电后再按规定重新通电工作。
⑧使用高压电源时(如电器实验),要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、绝缘靴,站在橡胶绝缘垫上,用专用工具操作。
⑨所有电器设备,不得私自拆动、改装、修理。
⑩室内有可燃气体或蒸气时,禁止开、关电器。
⑪电器开关箱内,不准放置杂物;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,以确保其灵活可靠。
⑫实验工作结束后,应切断总开关。
⑬发现人员触电,应立即切断电源,并迅速抢救。
⑭电器维修人员必须持有与维修内容相符的上岗资质。